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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所举办法定代表人、董监高的职权和履职风险培训

来源:     作者:信息发布人员     发布时间:2022年04月06日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     

随着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的修订,国家对国有企业的法律规制越来越重视,对国有企业的法治化经营也提出了新的要求。为深入领会学习并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中央企业的法治化治理精神,结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和央企“合规管理强化年”相关精神,推动公司稳步发展,29所举办题为“法定代表人、董监高的职权和履职风险”的培训。

培训邀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怀杰律师授课。他以公司法修订草案为依据,从国企视角出发,结合热点案例,讲述解读了法定代表人、董事、监事和高管有限责任的界定、主要职权边界,并对法定代表人、董监高的履职提出了风险防范建议。

培训中,企业策划部杨仁锟、纪检审计与法务风控部陈鸽,分别从所属控股公司重视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建设、加强公司治理防范法律风险等维度提出建议。

总会史文新指出,各控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、监事、高管应提高站位,持续学习,在岗位上履职尽责,强化风险管理意识、责任规矩意识,共同促进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和长远发展。

所长高贤伟指出,从近年来公布的案件警示情况可以看出,三级及以下公司是风险发生的主要领域之一,大家一定要引起重视,从完善决策程序、加强授权管控,规范合同签订和执行等方面发力,促进业务发展、保障公司安全。

本次培训由总会史文新主持,所长高贤伟、党委书记杨建桥、党委副书记游兴忠、以及各控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、监事和高管参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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